- 部门概况
学校教育督导处部门工作及人员职责
学校教育督导处是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在校长和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与督导工作。
一、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管理专兼职督导队伍,组织制订教育教学质量标准、评估办法等规章制度;
2.负责对学校品牌项目设计并开展专项督导;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教职工及各部门履行工作规范、完成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的情况等进行评价、督促;
4.建立校社协同质控机制,引进第三方督导力量,对学校教育教学重点工作和课堂质量进行评估;
5.组织开展各类专项问卷调研,形成系列调研报告;
6.负责校园智慧平台督导模块建设运行和部门网站的开发运行
7.负责学校年度教育质量报告相关工作;
8.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分工
处长:朱萍
职责: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统筹各职能处室和教学系部(中心),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与督导的上述 8 项工作。
副处长:张国娟
职责:主要负责日常教学督导相关事务和学校年度教育质量报告编排工作,以及完成其他临时工作。
秘书:王茹君
职责:主要协助问卷调研相关事务,辅助部门工作督查和学校年度教育质量报告校对工作,配合完成其他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