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日常安全检查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时间:全天不定时巡查,其中学生在校时间、夜间、重大节假日为重点巡查时段,学生上课期间应加强校园巡查。
二、安保人员在校园内开展巡查,预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恶劣气候时校园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随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四、盘查校内各类可疑人员,检查有关证件;禁止不法商贩及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进行询问,掌握清楚情况并及时报告保卫科。
五、做好教学区、生活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遇到突发事件(如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自然灾害)威胁到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时,首先要设法制止事态的发展,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放学时要检查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等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拉掉,以免发生意外。
七、巡查要深入到教学楼、办公室、食堂、专用教室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尽可能地帮助每一位求助者。
九、巡查人员应熟记各类报警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十、学校后勤服务与安全保卫处和有关人员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将此做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事件的重要的途径。
十一、参与巡查的人员应尽职尽责,按时到岗、守岗。在巡查值班期间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登记;不能及时处理落实的,报告相关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