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学校反恐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预防为主原则。努力提高全校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及时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
(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组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教委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严格安全保卫,阻隔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
(4)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处置措施,各年级组长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以避免学生卷入事件中。
(5)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
(6)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三、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1)恐怖分子入校袭扰师生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恐怖分子闯入校园袭扰师生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以及教育局反恐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师生转移,等待救援。
(2)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5)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派出所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6)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卫生院进行救治。并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对食堂进行隔离管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