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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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警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2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学校常规安全工作预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3)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在春秋季节对学生进行疾病预防教育,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

(4)学习和生活场地的安全:对学生教室、图书室、厕所、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通道照明正常,在教学楼、实训楼的道路内规定位置安装应急灯、指示标志;在防止房顶坠落物的地方、高压线、有危险的电器装置处,设立警示标志;在校门口设立提示标志;在实验室、计算机机房、施工场地设立提示或警示标志。

(5)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人校园。

(6)交通安全: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要求严守交通规则;暴雨天气或冬季雪天推迟到校时间。

(7)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人校;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8)学校遇紧急突发事件通过应急铃声发出紧急疏散信号。

二、在假期和其他特殊时期发布安全预警,进行安全提示

(1)在暑假、寒假、国庆节、五一节、元旦放假前发布安全预告,并安排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离校、返校及假期外出途中注意安全,避免交通、溺水等事故发生。同时在每次节假日放假前都要发“致家长一封信”。

(2)每周各班要对学生进行至少10分钟的安全教育。

(3)学生外出探亲旅游要有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以免出现意外。在汛期发布预警,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做好防洪灾、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4)在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发布健康预警。

(5)在外地外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视其实际情况,根据职能范围发布预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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