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堂依照《食品卫生法》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四、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关,原材料进货做到四证齐全,台账登记及时清楚。所提供食品应索证、索票,确保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转基因、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对案板、道具、容器严格分类使用,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彻底清洗和消毒;
七、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八、分餐食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执行;炖制食品严格按照中心温度计测量温度后进行分餐,食品在分餐前都进行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
九、落实食品安全地方课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和定期检查,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十一、食堂人员工作期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食堂重地,闲杂人等一律禁止入内;
十三、就餐场所做到每天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和消毒工作,确保师生卫生饮食安全;
十四、食堂库房重点安装防护网、安全门、防鼠板等设备,充分做好防鼠、防疫、防中毒、防传染病工作;
十五、冰箱使用规范,生熟食、鱼类、肉类等物品要分开存放;
十六、剩饭剩菜彻底倒掉,严禁再次使用,以防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十七、餐具做到一日三餐三次消毒;厨具和用具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配备和使用,打餐口配备紫外线消毒设施;
十八、地面不得存有积水,确保学生行走的安全;
十九、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